吉电职院发〔2017〕59号
关于2017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彰近几年来学院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出教学成果,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51号)和《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第53号令)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定义及奖励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一)针对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教育对象特点及人才培养要求,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实训技术,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创新和突破的教学成果。
(二)在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教师队伍、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
(三)结合学院发展,推广、应用已有教育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教学成果。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院内外首创或先进;
2.在院内外具有一定影响,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3.曾获得过各类各级教学成果奖励,近年来在研究和实践中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教学成果,不再予以评选。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教职员工均可申报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离退休人员、调离学院人员、借调外聘人员不能担任第一完成人,但可作为参与人;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是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4.成果主要完成人为各二级院、部门、处室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选派主研人员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和条件保障。
四、奖项及标准
(一)本次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
(二)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由学院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及一定的资金支持与鼓励,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必要条件。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主体要求
1.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各单位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项。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数不得超过7人(包含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报2项,每人参与报奖的成果不得多于4项。
3.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二)评审原则
1.学院科研与技术开发处负责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工作。
2.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3.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和参与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学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与主要完成人具有亲属关系的应回避。
4.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公示与异议制度。
(三)具体程序
1.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并附成果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应用和效果证明,由所在二级院、部、处汇总后向学院科研与技术开发处推荐申报。
2.初审:科研与技术开发处应在申报截止日期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科研与技术开发处网站和信息平台公示初审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二级院、部、处或个人对公示的初审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同时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科研与技术开发处对提出异议的二级院、部、处或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科研与技术开发处复议后给出书面答复,公示期无异议的成果由科研与技术开发处向学术委员会提交评审。
3.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收到由科研与技术开发处提交评审申请后进行成果评审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评审结果,在学术委员会信息平台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二级院、部、处或个人对公示的初审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同时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学术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二级院、部、处或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学术委员会复议后给出书面答复。
4.核准:公式期无异议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向学院提交申请,经过学院核准后公布。
获得学院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获奖人本人科研档案,并作为考核、评定职称和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须签署诚实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得学院教学成果奖的获奖者,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由学院批准撤销并收回证书,取消第一完成人3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奖项的资格,并由学院予以相应的处理。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
2.成果总结报告,内容字数不低于3000字,报告要求有实践效果检验报告,并由实践单位签署意见(见附件1)。
3.能够说明成果水平有关成果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应用和效果证明。
4.部门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
5.诚实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二)要求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材料内容要真实,表格齐整、规范、要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kyc635@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与技术开发处,地址:主校区实训楼2112室,联系电话0432-63426635,联系人:卢玲。
请各二级院、部、处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科研与技术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填报事宜的说明
3.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4.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诚实诚信承诺书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7日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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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成 果 名 称
成 果 完 成 人
成 果 完 成 部门
推荐部门名称及盖章
推 荐 时 间
成 果 科 类
代 码
年 月
一、成果简介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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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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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种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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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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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数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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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奖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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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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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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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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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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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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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的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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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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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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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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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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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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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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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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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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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 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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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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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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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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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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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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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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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二 )完成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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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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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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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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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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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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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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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 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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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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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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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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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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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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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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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三 )完成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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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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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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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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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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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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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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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 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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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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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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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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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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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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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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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四 )完成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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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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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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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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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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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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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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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 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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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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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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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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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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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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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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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五 )完成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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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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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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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后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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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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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校
教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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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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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 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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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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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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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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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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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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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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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意见
教学成果附件目录
⒈ 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⒉ 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
附件2:
填报事宜的说明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7人。
3.推荐单位: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二级院或其它部门。
4.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5.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3。
*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1,两个人填2,三个人填3,四个人填4,五个人填5,依次填写。
d: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他填0。
e:成果属高职高专教育填1,本科教育填2,研究生教育填3,其他填0。
f: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他填0。
*填写编码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
二、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在省、市获得的教学奖励;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对成果内容概述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字数一般不超过500个汉字。
5. 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600字。
6.成果的创新点:是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7.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院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部门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五、其他
1.《申报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申报书》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3)《申报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申报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2.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附件3
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佐证材料是专家评审教学成果的重要依据。一般包括反映成果的课题(项目)的文件、论文、教材和相应的奖励或鉴定证书等。不必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反映主要完成人业务水平情况的佐证材料(学科或专业带头人、教学标兵、教学名师、省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科研成果及立项情况、发明和专著及教材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复印件。
论文、教材等支撑材料只需提供版权面、目录页的复印件。并按其重要性顺序排列。
奖励或鉴定证书等需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必要时,要出具相应部门表彰或鉴定书面文件的复印件。
佐证材料要装订成册(A4纸侧订2钉),以便于评审阅读。
附件4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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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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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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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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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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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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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诚实诚信承诺书
我承诺:
1.本人符合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
2.本人填写的《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内容真实。
3.本人提供的成果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应用和效果证明无剽窃行为且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