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
教科研工作
最新消息
尚无内容。
您的位置: 首页>>教科研工作>>安全教育>>正文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019-05-08 16:52  

一、总则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实训期间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实训教学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防预警机制

1、实训前由指导教师组织专门召开实训日常安全会议,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实训教师必须具备必要的实训课的知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3、实训基地、实训室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

4、指导教师照学学院有关规定巡视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活动,密切关注实训期间学生的举动,指导学生遵守操作规程等。

5、发现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相关辅导员及其家长通报。

6、学校分管实训室领导要对实训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实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三、应急响应

1、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2、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3、当实训室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5、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6、事后应召开事故通报会,提出预防措施,落实监督整改安全隐患。

7、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训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四、预案启动

若发现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突发安全性事故,如突发急病、火灾、爆炸、机械创伤等,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关闭窗口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132021
       联系电话:0432-63426618
Copyright 版权归属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吉ICP备05008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