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院师生了解各自的职责。师生通过培训掌握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国标方法和实验操作与记录等一些基本技能,最终通过实验室安全考核。
二. 培训要求
熟悉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了解所用的国标方法并且看是否能在所在实验室中应用,熟悉实验操作,并且会填写各种实验记录
三. 培训内容
4.1培训条件
实训室负责人可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讲。另外实训室负责人可以对师生进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操作、国标方法等培训。
4.2对实验员的要求
目前实训室共有14个,共2名实验员。
(1)要求实验室的人员了解各自的职责。
(2)要求实验室的人员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3) 要求实训指导教师对自己所要用的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要熟练掌握,还要会解决一些实验中常见的仪器故障。
(4) 要求实训指导教师掌握自己所用的方法,了解方法的原理并且该方法可以再现有的条件下使用。
(5)要求会填写实验室里的各种实验记录。
(6)要求实训指导教师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不要影响实验室整体进程。
(7)要求实验员工作时认真负责,实训结束后及时检查。
4.3培训方式
(1)通过宣贯的方式学习法律法规。
(2)通过实验和授课方式来学习仪器与实验的原理与操作等。
(3)通过考试方式检查师生安全制度掌握情况。
(4)通过讨论的方式解决一些实验中遇到的问题与争议。
五. 培训的具体过程
1. 通过定期宣传贯彻来了解各种相关的实训室安全制度;
2. 实训室负责人针对性的对实验员进行仪器使用培训;
3. 实训室负责人对实验员进行仪器的清洁与维修的培训;
4. 实训室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国标方法的原理与应用的培训;
5. 实训室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验操作规范的培训;
6. 实训室负责人对实训室指导教师进行填写各种记录表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