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代码】440501
【专业名称】工程造价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
四、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代码) |
对应行业(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代码) |
主要岗位类(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土木建筑大类 (44) |
建设工程管理类 (4405) |
专业技术服务业(74) |
工程造价工程技术人员 (2-02-30-10) |
造价员(土建)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
造价员(土建)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造价师 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能从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等文件的编制和BIM造价管理等工作,面向专业技术服务业的工程造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群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和协作,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
(4)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较强的就业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健全的人格,能够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一两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和卫生习惯;
(6)具有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7)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8)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和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市场洞察力。
2.知识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文明生产等相关知识;
(3)熟悉常用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性能、检验方法、储存保管、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建筑识图与绘图知识,熟悉制图标准;
(5)掌握BIM建模知识;
(6)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定额与清单计价、工程结算的基本理论知识;
(7)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工艺知识;
(8)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9)熟悉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知识;
(10)掌握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3.能力
(1)能读懂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
(2)能进行BIM建模;
(3)能编制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图预算书;
(4)能编制清单计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
(5)能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文件;
(6)能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 能掌握土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依据合同的约定计算完成工程量产值,审核合同履约进度款额。
(8)能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明确承发包的范围,掌握合同规定条款;
(9)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能利用BIM技术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六、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六种类别课程。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为必修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为选修课。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各专业学生均需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4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每学期6学时。
(2)心理健康教育:18学时1学分,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上12学时,线下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
(3)体育:106学时6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三学期设置不少于15个体育运动项目。同时,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纳入体育课课程考核内容。
(4)军事理论: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采用线上教学。
(5)中华传统优秀文化: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
(6)计算机应用基础: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财经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建工学院安排、机械学院安排在第一学期,汽车学院、信息学院、电气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
(7)创新创业基础: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财经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建工学院安排、机械学院安排在第一学期,汽车学院、信息学院、电气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
(8)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
(9)大学生就业指导: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四学期。
(10)大学生安全教育: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11)学习筑梦:12学时0.5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2.专业课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规格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15门的专业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淡化专业基础课概念,除必须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外,其他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融入专业课教学内容,鼓励各专业实施大课制教学改革,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化教学。
(1)专业基础课:设置3门理实一体专业基础课,包括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建筑材料与检测、工程造价专业英语。
(2)专业核心课:设置12门理实一体专业基础课,包括房屋建筑构造、BIM建模、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建筑工程计量、安装工程计量、平法图集识图与钢筋工程量计算、建筑工程计价、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工程经济学、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
(3)专业实践课:设置3门专业实践课,包括BIM建模实训、建筑工程计量课程实训、工程造价综合实训。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按照教育部实习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定义,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跟岗实习与顶岗实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第5学期安排顶岗实习的同时学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第6学期安排毕业实习。综合实训是指完成一个学期几门专业课后,为了融合多门专业课实践操做实现完整操作流程的实践教学项目,一般安排在第2至第6学期,原则上第5学期安排多个串行的综合实训,不安排其他课程。毕业报告交流与毕业教育安排在第六学期,报告交流0.5周,毕业教育0.5周,军训与入学教育安排在第1学期,军训2周,入学教育1周。
(4)综合素质课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具体课程见综合素质课目录表。
综合素质拓展课指由学院团委统筹并组织实施的二三课堂课程,二课堂是学生在校内参加的实践活动,三课堂指学生在校外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二三课堂的各项活动必须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见综合素质拓展课程一览表。
七、学时与学分安排
三年制高职原则上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寒暑假各6周,总学时数约为2500-2800,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专业实践类课程按周安排教学计划,每周按20学时计算。必修课每周学时不高于22学时,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计入总学时。二三课堂安排的校内外实践课程以学分核定,计入总学分,不计入总学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考试不计入总学时,考试周不计入总学时与总学分。
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18学时计为1个学分,9学时(包括9学时)以上不满18学时的计0.5学分,不足9学时不计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40学分。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报告交流、毕业教育、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及综合实训,以1周为1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不低于7学分,经教务处审核,获得国家、省、院级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可冲抵选修课学分。
八、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
三年共计145周,第一学期共18周,其中入学教育1周,入学军训2周,单元教学14周,考试1周;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三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四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6周、综合实训3周、考试1周;第五学期共20周,安排顶岗实习;第六学期共17周,其中毕业实习16周、毕业报告交流及毕业教育1周。
具体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详见附表。
九、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的要求,应该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应该满足学生的多样学习需求,应该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
(一)师资队伍
1. 队伍结构
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 :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2.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相关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有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3. 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教学设计、专业研究能力强,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 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主要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二)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需要,其中实训(实验)室面积、设施等应达到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要求。信息化条件保障应能满足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1. 专业教室基本条件
专业教室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或 Wi-Fi环境,并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2. 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
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为:配备投影设备、白板、计算机,安装AutoCAD、Revit、BIM算量、BIM计价等软件;互联网接入或Wi-Fi环境,配备无线终端(手机或PAD);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配备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及标准图集,用于手工和软件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理实一体化教学与实训。
3. 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
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为:具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够开展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实训活动,实训设施齐备,实训岗位、实训指导教师确定,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
4. 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
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为: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提供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结算等相关实习岗位,能涵盖当前相关产业发展的主流技术,可接纳 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
5. 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
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具有可利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文献资料、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化条件;鼓励教师开发并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利用信息化教学条件自主学习,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学资源
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
1.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校应建立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与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2. 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 阅。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工程造价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杂志、专业图书等学习资料。
3.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应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能满足教学要求。
(四)教学方法
提出实施教学应该采取的方法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与教学资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
(五)教学评价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更多采用过程考核,避免期末一张试卷确定学生一门课程最终成绩的考核方式。
(六)质量管理
1.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3. 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4. 专业教研组织应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至少须修满1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30学分,选修课0学分。公共基础课总学分26.5学分,专业课58.5学分,专业实践课45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综合素质课总7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总7学分。学生应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操行考核必须合格。
十一、其他说明
无
十二、附表
附表1:教学活动周历表
项目 周数 学期 |
入学 军训 |
单元 教学 |
综合 实训 |
顶岗实习 |
认识实习 |
跟岗实习 |
入学 教育 |
毕业 教育 |
毕业实习 |
毕业报告或毕业设计 |
考试 |
假期 |
合计 |
一 |
2 |
14 |
|
|
|
|
1 |
|
|
|
1 |
12
|
50
|
二 |
|
18 |
1 |
|
|
|
|
|
|
|
1 |
三 |
|
18 |
1 |
|
|
|
|
|
|
|
1 |
12
|
52
|
四 |
|
16 |
3 |
|
|
|
|
|
|
|
1 |
五 |
|
|
|
20 |
|
|
|
|
|
|
|
6
|
43
|
六 |
|
|
|
|
|
|
|
0.5 |
16 |
0.5 |
|
合 计 |
2 |
66 |
5 |
20 |
0 |
0 |
1 |
0.5 |
16 |
0.5 |
4 |
30 |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