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代码】440301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
四、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代码) |
对应行业(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代码) |
主要岗位类(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土木建筑大类 (44) |
土建施工类 (4403) |
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房屋建筑业 (47) |
建筑工程技术 人员 (2-02-18) |
施工员 质量员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
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 质量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职业发展基础和基本职业素质,掌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应用能力,能够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相关工作,面向施工生产一线基层技术管理领域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 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 素质
(1)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国家认同感、中华民族自豪感;崇尚宪法、遵守法律、遵规守纪;
(2) 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质量意识、绿色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和协作,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意识。
(3)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健全的人格,能够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一两项运动技能;具有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2. 知识
(1) 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文明生产等相关知识;
(3) 掌握投影、建筑识图与绘图、建筑材料应用与检测、建筑构造、建筑结构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4) 掌握建筑施工测量、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概预算、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
(5) 掌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计算机操作方面的知识;
(6) 了解土建专业主要工种的工艺与操作知识;
(7) 了解装配式建筑及智能建筑等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
(8) 熟悉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方面的基本知识。
3. 能力
(1) 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2) 能熟练识读土建专业施工图,准确领会图纸的技术信息,能绘制土建工程竣工图纸,能识读设备专业的主要施工图;
(3) 能对常用建筑材料进行选择、进场验收、保管与应用,能进行建筑材料的常规检测;
(4) 能应用测量仪器熟练的进行施工测量与建筑变形观测;
(5) 能编制建筑工程常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进行施工交底,能参与编制常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 能按照建筑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环保和职业健康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和有效指导施工作业,并处理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
(7) 能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与监控;
(8) 能正确实施并处理施工中的建筑构造问题,能对施工中的结构问题做出基本判断和定性分析,能处理一般的结构构造问题;
(9) 能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程技术资料;
(10) 能编制建筑工程量清单报价,能参与施工成本控制及竣工结算,能参与工程招投标;
(11) 能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工程实践过程中的模拟建造、施工管理及后期运维工作;
(12) 能进行1~2个土建主要工种的基本操作。
六、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六种类别课程。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为必修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为选修课。
1. 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是各专业学生均需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
(1) 思想政治理论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4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每学期6学时
(2) 心理健康教育:18学时1学分,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上24学时,线下12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
(3) 体育: 106学时6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三学期设置不少于15个体育运动项目。同时,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纳入体育课课程考核内容。
(4) 军事理论: 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采用线上教学。
(5) 中华传统优秀文化: 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
(7) 创新创业基础: 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三学
(8)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
(9) 大学生就业指导: 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四学期。
(10) 大学生安全教育:6学时0.5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11) 学习筑梦:12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2. 专业课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规格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不多于12门的专业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鼓励各专业实施大课制教学改革,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化教学。
3. 专业实践课
专业实践课是指单独设立的实习实训类课程,学生在真实或虚拟岗位上完成以培养操作技能为主要目标的操作类或认识类课程,按周来完成。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综合实训、毕业设计或毕业报告、毕业教育、军训、入学教育等。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按照教育部实习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定义,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跟岗实习与顶岗实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综合实训是指一个学期完成1门或多门专业课后,为了融合专业课实践操做实现完整操作流程的实践教学项目,一般安排在第2至第6学期,原则上第5学期安排多个串行的综合实训,不安排其他课程。毕业实习安排在第6学期,16周。毕业报告与毕业教育安排在第六学期,答辩或报告交流与毕业教育1周。军训与入学教育安排在第1学期,共3周。
4. 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是指除专业基本能力培养之外,为丰富学生专业知识,拓宽学生专业视野与专业技能,适应学生岗位调整,适应技术更新与产业升级而设置的课程。以模块化形式组织实施,专升本、创业及因故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外实习的学生应选修,并可冲抵实习学分。
5. 综合素质课
综合素质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具体课程见综合素质课目录表。
6. 综合素质拓展课
综合素质拓展课指由学院团委统筹并组织实施的二三课堂课程,二课堂是学生在校内参加的实践活动,三课堂指学生在校外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二三课堂的各项活动必须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见综合素质拓展课程一览表。
七、学时与学分安排
三年制高职原则上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寒暑假各6周,总学时数约为2500-2800,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专业实践类课程按周安排教学计划,每周按20学时计算。必修课每周学时不高于22学时。二三课堂安排的校内外实践课程以学分核定,计入总学分,不计入总学时。
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18学时计为1个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40学分。军训、入学教育、毕业设计(毕业报告)、答辩或交流、毕业教育、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及综合实训,以1周为1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不低于7学分,经教务处审核,获得国家、省、院级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可冲抵选修课学分。
八、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
三年共计145周,第一学期共18周,其中入学教育1周、入学军训2周、单元教学14周、考试1周;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三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四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6周、综合实训3周、考试1周;第五学期共20周,安排顶岗实习;第六学期共17周,其中毕业实习16周、毕业报告交流及毕业教育1周。
具体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详见附表。
(1) 教学进程表(附表1)
(2) 学习领域课程学时与学分分配表(附表2)
(3) 综合实习实训教学安排表(附表3)
(4) 创新与素质拓展计划表(附表4)
(5) 专业培养方案学时学分分配表(附表5)
九、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的要求,应该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应该满足学生的多样学习需求,应该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
(一) 师资队伍
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各专业在校生与该专业的专任教师之比原则上不高于25:1(不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双师型”教师一般不低于60%。兼职教师应主要来自于行业企业。
(二) 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需要,其中实训(实验)室面积、设施等应达到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要求。信息化条件保障应能满足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1. 校内实训条件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实 训 功 能 |
1 |
建筑材料检 测实训中心 |
进行实验员的岗位技能训练,满足建筑材料选用与检测课程的教学需要,能进行水泥、砂浆、混凝土、钢材、墙体材料等建筑材料性能的检测与实验。 |
2 |
土工实训室 |
满足土方与基础施工课程对土的物理性质及力学指标测试的教学需要,使学生掌握地基土有关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具备应用地质报告从事专业的能力。 |
3 |
测量实训室 |
进行测量员的岗位技能训练,满足有关课程对测量仪器的使用与调试训练要求。通过模拟建筑工程的定位、放线、超平、变形观测等工作,培养学生进行施工测量和变形观测的能力。 |
4 |
工程技术资 料实训室 |
进行资料员的岗位技能训练,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的收集、编制、组卷和归档训练,培养学生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能力。建成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内业技术资料、教学信息、资源学习训练实训教学平台。 |
5 |
工程造价实训室 |
满足建筑工程计价课程的教学要求,使学生能熟练计算机完成工程量计算、清单计价、工料计算、标底制作、确定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与索赔等工作。 |
6 |
钢筋混凝土工程实训室 |
满足工种实训中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的操作训练要求,使学生掌握钢筋下料、加工成型;常见构件的钢筋绑扎、模板安装、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振捣等施工程序和质量检测的要求。满足钢筋混凝土主体与基础工程施工课程的教学要求。 |
7 |
砌筑与装饰工程实训室 |
满足建筑施工与质检与验评课程及砌筑、装饰操作训练的要求,使学生掌握砌体工程施工、墙面抹灰和贴面、地面铺贴、天棚抹灰等施工程序和质量检测的要求。 |
8 |
屋面与防水工程实训室 |
满足建筑屋面与防水施工的要求,使学生掌握屋面施工和防水施工的主要程序和质量检测要求。 |
2. 校外实训基地
为保证校内教学与实际应用的对接,保证学生学习的技能能够与行业企业的需求尽量接轨,必须建立相应的校外实训教学基地,为专业实践课程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满足专业技能训练和岗位技能实习任务的需要,将学校学习的知识和技能与企业实际应用相融合,使学生在毕业时尽量能够达到企业的用人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应建立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应能提供与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岗位,并且对学生实施轮岗实训,应具备符合学生实训的场所和设施,具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并配置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实训。
(三) 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 图书及数字化资源等。
1.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校应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与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2. 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阅。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与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核心专业领域相适应的图书、期刊、资料、规范、标准、建筑法律法规、图集、定额及工程案例图纸等。
3.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满足教学。
(四) 教学方法
提出实施教学应该采取的方法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与教学资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
(五) 教学评价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更多采用过程考核,避免期末一张试卷确定学生一门课程最终成绩的考核方式。
(六) 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校院(二级院)两级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统筹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主要因素,结合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报等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各部门、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形成任务、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
十、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至少须修满149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35学分,选修课14学分。公共基础课总学分31学分,专业课59学分,专业实践课45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综合素质课总7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总7学分。学生应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操行考核必须合格。
十一、其他说明
无
十二、附表
附表1:教学活动周历表
项目 周数 学期 |
入学 军训 |
单元 教学 |
综合 实训 |
顶岗实习 |
认识实习 |
跟岗实习 |
入学 教育 |
毕业 教育 |
毕业实习 |
毕业报告或毕业设计 |
考试 |
假期 |
合计 |
一 |
2 |
14 |
|
|
|
|
1 |
|
|
|
1 |
12
|
50
|
二 |
|
18 |
1 |
|
|
|
|
|
|
|
1 |
三 |
|
18 |
1 |
|
|
|
|
|
|
|
1 |
12
|
52
|
四 |
|
16 |
3 |
|
|
|
|
|
|
|
1 |
五 |
|
|
|
20 |
|
|
|
|
|
|
|
6
|
43
|
六 |
|
|
|
|
|
|
|
0.5 |
16 |
0.5 |
|
合 计 |
2 |
66 |
5 |
20 |
0 |
0 |
1 |
0.5 |
16 |
0.5 |
4 |
30 |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