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代码】440106
【专业名称】建筑室内设计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
四、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代码) |
所属专业类(代码) |
对应行业(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代码) |
主要岗位类(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土木建筑大类 (44) |
建筑设计类(01)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专业化设计服务人员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
室内设计师、施工员、造价员、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
施工员、造价员 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必备基本的室内专业知识,能够从事住宅、公共建筑等各种功能室内空间设计、装饰施工和BIM建筑模型制作等工作,面向专业技术服务业的“能设计、会装饰、懂施工、知成本”的室内装饰艺术设计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较强的创作、创新精神,能够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和协作,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
(4)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较强的就业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健全的人格,能够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养成良好的健身和卫生习惯;
(6)具有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7)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8)具有质量意识、成本意识、进度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工匠精神和敏锐地市场洞察力。
2.知识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文明生产等相关知识;
(3)熟悉常用建筑装饰材料的名称、规格性能、防火等级、检验方法、储存保管、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建筑识图与绘图知识,熟悉制图标准;
(5)掌握BIM建模及渲染知识;
(6)掌握建筑室内设计基本原理、建筑室内色彩搭配、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基本理论知识;
(7)熟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知识;
(8)掌握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
(9)熟悉建筑装饰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知识;
(10)掌握BIM技术在建筑室内设计全过程中的应用
3.能力
(1)能独立进行设计前的调研和项目的现场测量工作;
(2)能对各种功能空间进行方案设计;
(3)能进行BIM空间建模和信息管理;
(4)能编制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及成本计算;
(5)能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能熟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7)能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较强的表达能力;
(8)能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明确服务范围,掌握合同规定条款;
(9)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0)能利用BIM技术进行建筑室内设计全过程管理。
六、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六种类别课程。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为必修课,专业拓展课、综合素质课、综合素质拓展课为选修课。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各专业学生均需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54学时3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每学期6学时。
(2)心理健康教育:18学时1学分,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线上12学时,线下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
(3)体育:106学时6学分,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期,三学期设置不少于15个体育运动项目。同时,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纳入体育课课程考核内容。
(4)军事理论: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采用线上教学。
(5)中华传统优秀文化: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
(6)计算机应用基础:72学时4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财经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建工学院安排、机械学院安排在第一学期,汽车学院、信息学院、电气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
(7)创新创业基础: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财经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建工学院安排、机械学院安排在第一学期,汽车学院、信息学院、电气学院安排在第二学期。
(8)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
(9)大学生就业指导:18学时1学分,安排在第四学期。
(10)大学生安全教育: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11)学习筑梦:12学时0.5学分安排在第一学年,以讲座形式开展,不占用正常必修课教学时间。
2.专业课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规格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10门的专业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淡化专业基础课概念,除必须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外,其他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融入专业课教学内容,鼓励各专业实施大课制教学改革,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项目化教学。
(1)专业基础课:设置5门理实一体专业基础课,包括绘画基础、建筑史、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英语。
(2)专业核心课:设置9门理实一体专业基础课,包括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表现技法、BIM装饰施工图绘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智能家居系统、环境艺术设计。
(3)专业实践课:设置3门专业实践课,包括BIM装饰施工图课程实训、室内表现技法课程实训、建筑室内设计综合实训。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按照教育部实习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定义,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跟岗实习与顶岗实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1-5学期在校理论学习,第6学期安排毕业实习。综合实训是指完成一个学期几门专业课后,为了融合多门专业课实践操做实现完整操作流程的实践教学项目,一般安排在第2至第6学期,原则上第5学期安排多个串行的综合实训,不安排其他课程。毕业设计与毕业教育安排在第六学期,毕业设计0.5周,毕业教育0.5周,军训与入学教育安排在第1学期,军训2周,入学教育1周。
(4)综合素质课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具体课程见综合素质课目录表。
综合素质拓展课指由学院团委统筹并组织实施的二三课堂课程,二课堂是学生在校内参加的实践活动,三课堂指学生在校外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二三课堂的各项活动必须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见综合素质拓展课程一览表。
七、学时与学分安排
三年制高职原则上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寒暑假各6周,总学时数约为2500-2800,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专业实践类课程按周安排教学计划,每周按20学时计算。必修课每周学时不高于22学时,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计入总学时。二三课堂安排的校内外实践课程以学分核定,计入总学分,不计入总学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考试不计入总学时,考试周不计入总学时与总学分。
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18学时计为1个学分,9学时(包括9学时)以上不满18学时的计0.5学分,不足9学时不计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40学分。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报告交流、毕业教育、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及综合实训,以1周为1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不低于7学分,经教务处审核,获得国家、省、院级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可冲抵选修课学分。
八、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
三年共计145周,第一学期共18周,其中入学教育1周,入学军训2周,单元教学14周,考试1周;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三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8周,综合实训1周,考试1周;第四学期共20周,其中单元教学16周、综合实训3周、考试1周;第五学期共20周,安排顶岗实习;第六学期共17周,其中毕业实习16周、毕业报告交流及毕业教育1周。
具体教学进程与总体安排详见附表。
九、实施保障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的要求,应该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应该满足学生的多样学习需求,应该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
(一)师资队伍
1. 队伍结构
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 :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2.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室内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相关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有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3. 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教学设计、专业研究能力强,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 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主要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二)教学设施
教学设施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需要,其中实训(实验)室面积、设施等应达到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要求。信息化条件保障应能满足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1. 专业教室基本条件
专业教室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或 Wi-Fi环境,并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2. 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
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为:配备投影设备、白板、计算机,安装AutoCAD、3DMax 、Photoshop 、SU、Revit、等软件;互联网接入或Wi-Fi环境,配备无线终端(手机或PAD);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配备美术实训室、设计专用教室等理实一体化教学与实训。
3. 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
校外实训基地基本要求为:具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够开展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等实训活动,实训设施齐备,实训岗位、实训指导教师确定,实训管理及实施规章制度齐全。
4. 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
学生实习基地基本要求为: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提供建筑室内设计、现场装饰施工管理、装饰营销、工程监理、环境监测、平面设计等相关实习岗位,能涵盖当前相关产业发展的主流技术,可接纳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能够配备相应数量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
5. 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
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具有可利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文献资料、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化条件;鼓励教师开发并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利用信息化教学条件自主学习,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学资源
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
1.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校应建立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与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2. 图书文献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方便师生查询、借 阅。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杂志、专业图书等学习资料。
3. 数字教学资源配置基本要求
建设、配备与本专业有关的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应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能满足教学要求。
(四)教学方法
提出实施教学应该采取的方法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与教学资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
(五)教学评价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更多采用过程考核,避免期末一张试卷确定学生一门课程最终成绩的考核方式。
(六)质量管理
1.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 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3. 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4. 专业教研组织应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至少须修满1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29学分,选修课0学分。公共基础课总学分26.5学分,专业课57.5学分,专业实践课45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综合素质课总7学分,综合素质拓展课总7学分。学生应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操行考核必须合格。
十一、其他说明
无
十二、附表
附表1:教学活动周历表
项目 周数 学期 |
入学 军训 |
单元 教学 |
综合 实训 |
顶岗实习 |
认识实习 |
跟岗实习 |
入学 教育 |
毕业 教育 |
毕业实习 |
毕业报告或毕业设计 |
考试 |
假期 |
合计 |
一 |
2 |
14 |
|
|
|
|
1 |
|
|
|
1 |
12
|
50
|
二 |
|
18 |
1 |
|
|
|
|
|
|
|
1 |
三 |
|
18 |
1 |
|
|
|
|
|
|
|
1 |
12
|
52
|
四 |
|
16 |
3 |
|
|
|
|
|
|
|
1 |
五 |
|
|
|
20 |
|
|
|
|
|
|
|
6
|
43
|
六 |
|
|
|
|
|
|
|
0.5 |
16 |
0.5 |
|
合 计 |
2 |
66 |
5 |
20 |
0 |
0 |
1 |
0.5 |
16 |
0.5 |
4 |
30 |
145 |